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正文
“实质性”监管+“看穿式”监管 上交所出击“高危”上市公司
作者:永泰小贷 发表日期:2017-8-23

  今年以来,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年中监管工作座谈会特别强调防控金融风险的背景下,上交所将稳市场、防风险放在突出位置,防止并购重组、控制权转让等业务成为金融风险向上市公司传导的管道,防止少数“高危”上市公司成为金融乱象集中的平台。

  透析本质:全面“拆解”复杂金融风险

  当前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更加复杂,资本运作日益频繁,涉及的利益主体和金融工具也更为复杂,各类风险容易发生交叉叠加。

  面对这样的风险防范格局,单一纬度、单一视角的监管,显然已经无法准确全面把握上市公司的风险状况。“在此背景下,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并购重组、再融资、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司债等各类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形综合考虑,实施‘实质性’监管,更加全面准确地识别和判断风险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监管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逐一化解。”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以安防行业某上市公司为例,在2014年重组上市以来,该上市公司历年均未能完成业绩承诺。2017年上半年,公司拟再次实施重组,高溢价现金购买境外资产。

  上交所在重组事后问询中,再次查阅了公司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发现商誉占净资产的比例已高达72%,资产负债率超过67%,随即约谈公司财务顾问,督促其关注标的资产虚高和上市公司资金链风险,并对重组方案实施多次问询。

  事实上,2016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财务报表就已经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也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业绩真实性存疑、补偿承诺无法履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平仓、债券可能违约等多重风险相继暴露。

  对此,上交所统筹考虑各类风险情况,厘清先后,逐次化解,始终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风险处置的首位。经督促,公司主动终止了境外资产收购,防止了资金的继续流出;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质押平仓和业绩承诺补偿等问题;上市公司拟通过出售非核心资产、抵押应收账款等方式,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据悉,证券监管机构目前已对公司立案调查。

  揭开伪装:刨根问底“隐匿式易主”

  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实际归属,是披露信息的重中之重。不过,个别公司实际控制人却与相关方通过签署远期协议、质押股权等方式,实际上转让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但相关方出于各种目的,故意隐瞒股权转让协议的重要内容或股权质押的交易实质,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上交所“祭出”了“看穿式”监管,通过抽丝剥茧般的层层问询,揭开隐匿幕后的实际控制人,提示投资者充分关注其中的风险。

  以沪市另一家上市公司为例,一家光伏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外高溢价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后,又向受让方质押股份,且主要董监高先后离职。上交所及时关注到这一异常情况后,抓住双方是否存在控制权转让一揽子协议、是否存在有关控制权让渡的默契这个关键疑点,在相关方一再否认的情况下,连续四次刨根问底,并实施监管谈话,最终核实了公司早在数月前即签署了一揽子控制权转让协议的事实。

  在此基础上,上交所即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明确指出控制权转让双方的严重违规行为,要求相关方立即整改,补充披露相关事实和不确定性风险,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目前,证券监管机构也已对公司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某主营园林、市政工程施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于2016年将所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大部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而后公司董监高发生大量变动。上交所及时关注到其中可能存在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风险,随即发出问询函,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予以否认。

  近期,公司股东大会出现控股股东代表争议事件。上交所抓住这一疑点,连续三次向公司发出问询函,刨根问底,并约见公司监管谈话,讲明规则,传递压力。经督促,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公告了公司控制权早已转让这一事实。

  “从目前的风险公司处置情况看,对上述公司提前预判,及时介入,刨根问底,采取‘实质性’‘看穿式’监管后,公司相关风险揭示较为到位,有力支持了后续的风险处置和化解。”相关人士称,目前针对前述公司相关责任主体的严重违规行为,上交所已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将严肃追责。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